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秦伟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108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年终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教务处定于2018126—20日开展2018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本次教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上海电机学院2018年度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办法(沪电机院人〔2018207号)

二、考核时间

201811— 20181220

三、考核对象

各二级教学单位

四、考核内容

本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包括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重大成果项目考核和常规绩效考核等三部分。其中,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包括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建设、招生工作成效等指标;重大成果项目考核包括市级以上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与成效、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指标;常规绩效考核包括常规教学、教学研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教学质量等指标。

五、考核方式

(一)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

1.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完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任务情况及完成质量评分,满分30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2.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建设

各二级学院提交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建设总结报告,并在学校教学考核工作会议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后,由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工作组根据实际绩效评分,满分20分。总结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2

3.招生工作成效

由教务处评价本科生招生工作成效,研究生处评价研究生招生工作成效,满分10分。

(二)重大成果项目考核

二级教学单位在规定考核时间内将市级以上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与成效、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材料提交到教务处,由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

(三)常规绩效考核

教学工作常规绩效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1.常规教学

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运行,教学秩序,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习成效,普通话、语言文字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50分。

2.教学研究

由教务处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教研教改项目与论文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18分。教学研究工作考核分值计分标准见附件3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招标项目管理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12分。

4.教学质量

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专业质量报告、专业教学综合状态、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监控等观测点进行评分,满分20分。

六、考核时间安排

1126日教务处下发教学考核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通知内容准备材料。

2126—15日,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考核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二级教学单位完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建设2018年度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二级教学单位将重大成果项目佐证材料及清单、教研教改相关材料及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同时,将总结报告、清单及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jiwb@sdju.edu.cn

31216—20日,教学工作考核相关部门完成对相应指标的考核,之后召开学校教学考核工作会议,完成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


附件1:2018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建设总结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3:上海电机学院教学研究工作考核分值计算管理办法

附件4:2018年教研教改完成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