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以生为本,探索建设特色大学的办学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好各项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学校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并予以实施。

二、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办法,遴选和推荐省市级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成员专家。

三、负责组织学校(主要指全日制本、专科,下同)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成果奖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组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负责校内外辅修专业、中本中高贯通培养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

五、负责学校招生及新生档案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审核、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学生选课、教学安排、教学运行、教学信息管理、学校校历制定等工作;负责协调国内外交流生、校企合作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校各类相关社会性考试工作。

八、负责学校实验实践教学管理、教学实验室建设以及上海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等工作。

九、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师教学评议等工作。

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教学经费的预算方案,配合人事处做好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定编工作。

十一、统筹学校的教学资源,检查督促教学资源及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学辅助与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学校教学文档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