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3浏览次数:1220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继续开展两个三级课程建设体系:“校级一般课程建设、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市级重点课程建设”,在此基础上形成三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市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同时为探索技术本科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模式,突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凸显技术本科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现开展2013年度校级一般课程建设、校级本科重点课程建设。

一、申报范围

    为我校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包括考试、考查和选修课。

二、立项原则

   重点项目原则上必须是在一般课程建设基础上进行建设;没有经过一般课程建设的项目,如果是明年参加评审的新专业课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副高以上职称,可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是否立项;考查课、选修课一般不进行重点课程建设。

    1、优先考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程的课程建设;

    2、优先考虑本科教育高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特色专业的课程建设;

    3、立项数量考虑专业间的平衡;

    4、考虑项目负责人能力水平,重点课程要求讲师以上职称;

    5、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课题;

    6、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实用性;

    7、上年度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承担新项目;

    8、有教学团队建设;

    9、开设一届以上的课程方可立项。

三、具体考核指标

(一)校级一般课程

    1.建设要求

    (1)完整规范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及文字教案等;

    (2)制作与授课内容相符合的CAI教学课件;

    (3)完整规范的实验及实践教学的实验教材、实验大纲、实践指导书等资料的建设;

    (4)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

    2.验收要求

    (1)完成以上建设要求;(2)课程建设研究报告

(二)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1.建设内容

    (1)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2) 教材建设与选用;

    (3) 完善教学大纲、文字教案及CAI教学课件;

    (4)完善实验、实践教学(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实践教学指导书等);

    (5)习题集的建设;

    (6)可以形成试卷库的试题库;

    (7)重点课程建设资源上网。

    2.验收要求

    (1)完成以上建设要求;(2)课程建设研究报告;(3)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四、校级课程建设的立项和验收

    1、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由专家评审,课程建设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2、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周期为一年,重点课程可两年完成,但必须在申报书中写明分年度计划,以便考核。一年课程建设项目于2013年11月结题验收,两年的项目于2014年11月验收。

五、申报步骤

   1.项目主持人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上海电机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不同类目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认真填写,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通过所在部门专家委员会初评并加盖公章,由二级学院(系)收齐并填写《××年度上海电机学院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并排序,于20121228前统一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教 务 处

2012年12月4日

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排序

学院

课题名称

负责人

职称

学历

课题组成员

课程类别

考核方式

课题类型

建设年限

面向专业

课程代码

1

 

 

 

 

 

 

 

 

 

 

 

 

2

 

 

 

 

 

 

 

 

 

 

 

 

3

 

 

 

 

 

 

 

 

 

 

 

 

注:课题类型填“重点课程建设、一般课程建设”

课程类别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

考核方式填“考试、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