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要求,我校对车辆工程等4个专业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材料请见附件。
公示期截止到2013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38223041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2013年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材料(4个专业)
教务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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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要求,我校对车辆工程等4个专业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材料请见附件。
公示期截止到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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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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