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电子注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23浏览次数:419

   经研究决定,按照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第四条款规定,自2016年2月20日00:00至2016年3月4日24:00,开展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包括留学生),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完成电子注册,逾期未完成注册的学生,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的第四十五条款的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

 

电子注册流程:学校校园网——教务在线——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界面——点击“学生电子注册”——确认“电子注册”。

   提示:学校财务将于2016年2月16日进行2015-2016学年老生学杂费及住宿费扣缴工作,请同学务必在2016年2月15日24点之前将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卡,以免耽误电子注册。

 

教务处

201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