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1学期重新学习费缴款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410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重新学习费缴纳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同学们缴费成功,经协商安排921日、928日、1012日为扣款日期,请参加本学期重新学习课程的同学,于前述的三个扣款日期前一天(即920日、927日、1011日)将需缴纳的重新学习费足额存入学校统办的扣缴学杂费银行卡中,学校财务将统一进行扣缴。

缴费标准为国内学生100/学分,留学生500/学分(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学生可申请减免,减免后为300/学分)。扣款不成功视作没有缴费,教务系统将自动清除重新学习名单,重新学习行为作无效处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资产财务处

教务处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