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重新学习费缴纳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同学们缴费成功,经协商安排9月21日、9月28日、10月12日为扣款日期,请参加本学期重新学习课程的同学,于前述的三个扣款日期前一天(即9月20日、9月27日、10月11日)将需缴纳的重新学习费足额存入学校统办的扣缴学杂费银行卡中,学校财务将统一进行扣缴。
缴费标准为国内学生100元/学分,留学生500元/学分(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学生可申请减免,减免后为300元/学分)。扣款不成功视作没有缴费,教务系统将自动清除重新学习名单,重新学习行为作无效处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资产财务处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