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9-29浏览次数:84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班级: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组织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原则依据《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细则》和《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沪电机院教〔2019195号)文件执行。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转专业学生对象

本次转专业学生仅限按国家政策退役复学的16在校学生。

三、工作安排

1.学生929日前提交《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需学校武装部盖章)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填写《转专业学生汇总表》。930日前将通过预审学生的《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及相关退役证明材料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给转入学院。

2. 109日前:转入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相关考核,根据最终考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3. 101010:00前:转入学院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提交给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退伍学生转专业工作,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

2.转专业考核过程应做到可追溯、可倒查,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相关问题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2.转专业学生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3.转专业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根据学校规定,由二级学院进行相关学分认定。

4.转专业学生需按照新专业的教学计划选课,具体见教务处通知。

5.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收取。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限报一个转入专业志愿,请学生谨慎填报。

2.为不影响转入学生的后续修课,转入学院要帮助学生制定适合的选课计划。

3.请各学院、学生严格遵守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4. 学生转专业在考核过程及申请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考核作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申请资格,并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5.在读期间,因学生个人原因(包括转专业)引起的延长学习时间,其延长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转专业咨询电话

二级学院

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

材料学院

材料楼315

38226035

电气学院

电气楼515

38226275

电子信息学院

信息楼505

38223172

机械学院

机械楼303

38223626

商学院

商学院413

38223125

外国语学院

文理楼406

38223076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语言教学中心202

38223057

设计与艺术学院

闵行技术中心B515

64307023

教务处

行政楼107

38223050

 

教务处

2019926

附件:

2019年第二批退役复学转专业计划表

上海电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上海电机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