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学业警示的说明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13浏览次数:208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9-2020学年学业警示工作做以下说明:

1、由于疫情原因, 2019-2020学年不开展学业警示工作。

2、学业警示工作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展。

3、已有的学业警示继续有效,并具有连续性。

1)对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拿到1次学业警示的学生,本学期再次被学业警示,按照连续两次学业警示对待,应予退学,可申请退学试读;

2)对于目前处于退学试读期的学生,本学期再次被学业警示,则按照退学处理。

望涉及同学重视自己的学业修读,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特此说明。

 

教务处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