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抽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陈纯发布时间:2025-04-23浏览次数:13


根据前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抽检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规则调整如下:

一、首次检测

本科毕业论文需全部参与检测,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办法

R≤30%

通过检测

允许参加答辩

30%<R<70%

检测暂未通过

修改后二检

R≥70%

检测暂未通过

修改论文,一个月后二检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二、二检

二检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二检结果

性质认定

处理办法

R≤30%

通过检测

允许参加答辩

30%<R<70%

检测暂未通过

修改论文,一个月后三检

R≥70%

未通过

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三、三检

三检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三检结果

性质认定

处理办法

R≤30%

通过检测

允许参加答辩

R>30%

未通过

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四、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应组织鉴定并做出结论。


教务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