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通过名单的公示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沪电机院教〔2023〕21号)及《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细则(试行)》(沪电机院教〔2025〕30号)相关规定,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工作组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米尔扎提·亚生1
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见教务系统通知。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3日
联系电话:021-38223045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