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管理,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沪电机院教(2024)14号)和《上海电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抽检实施细则》(沪电机院教质(202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及抽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论文提交及审核
1.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把好质量关,上传的定稿论文需包含封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诚信声明、毕业设计(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如有)等。论文格式为PDF或WORD,且规范排版。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详见《教学归档材料质量评价要素(2024版)》。
2.学生在新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中提交定稿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点击“查重”按钮进行重复率检测。
3.存在质量问题的论文,指导教师可退回要求学生修改。学院及学校不接受任何以版本传错为由的申诉。
三、论文检测及结果处理
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行100%检测,每位学生原则上最多有2次检测机会,检测通过后进行论文抽检送审。
1、首次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办法 |
R≤30% | 通过检测 | 允许参加答辩 |
30%<R<50% | 检测暂未通过 | 修改后复检 |
R≥50% | 未通过 | 修改后复检,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
2、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复检结果 | 处理办法 |
R≤30% | 通过复检,参加答辩 |
R>30% | 未通过复检,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四、论文抽检评审及结果处理
(一)抽检范围及比例
1、通过查重的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抽检比例不低于5%,覆盖全部本科专业。
3、对往年上海市和学校抽检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纳入本年度重点抽检名单。
(二)抽检评议要素
参照《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
(三)抽检结果认定及处理
1.每篇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评议。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再送1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2.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生取消答辩资格,已参加答辩的取消成绩,按专家反馈意见修改,一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五、时间安排
1、4月24日前:学院组织完成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解释工作。
2、4月28-5月2日:学校组织完成论文抽检并反馈抽检结果。
附件2.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
附件3.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电机院教质〔2024〕8 号).pdf
附件5.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通知(沪电机院教质〔2024〕7 号).pdf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